秘鲁公民的死亡可以在死亡发生国的领事馆登记。任何有兴趣的人(秘鲁人或外国人)都可以申请登记。
秘鲁驻上海总领事馆有权登记上海以及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和福建省发生的死亡证明。
要求
发送邮件至consulaterperu_sh@126.com进行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死亡记录翻译成西班牙语,经正式公证(两个部门由同一公证处提供),并由相应省份的外交部认证。这份文件的原件将保存在领事馆的档案中。
- 死者的秘鲁国家身份证。
- 申报人的秘鲁国民身份证(国民)或外国人的身份证
经领事馆批准,将与申请人联系,安排会面,并在会面日期出示之前提交的原始文件。
费用
免费
登记后,领事馆将免费提供一份认证副本。建议在秘鲁办理手续时再申请两(02)份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