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 法定代表人(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或过期的身份证,或提供身份证号码以供领事馆核实(对于外国人,可接受的身份证应为在申请护照的国家被确认为有效身份证的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交:秘鲁出生证明的副本;或当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在申请护照的同一领事馆登记的,则由该领事馆提供该出生证明的副本;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而且他的出生证明不是在申请护照的领事馆登记的,他/她必须提供未成年人秘鲁出生证明的外交部认证件;如果出生证明的有效期超过2年,签发护照的时间可延长至对该出生证明的有效性进行适当的核实后。
- 如果申请是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还必须提交在SUNARP自然人登记处登记过的副本。
- 如果申请是由父母一方或双方的代理人提出的,还必须提交一份授权书(最迟在申请前一年时效,时效一年以上的授权书将不予接受)或一份公共契约书,授权人在该契约书中特别授权代理人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护照。
- 一(1)张正面照片,3.5 x 4.5厘米,彩色,白色背景,闭口,无眼镜,与身份证不同。
费用
560元
付款方式可以是转账到中国银行领事馆账户,也可以是在静安嘉里中心的中国银行柜面存款。
备注
交护照期为6至8周。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您可以拨打+86 21 52985900,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consulate_sh@126.com.